亮兄弟却渊源极深[27]。
北魏《李媛华(李冲之女)墓志》记载了李冲六女的婚姻情况:
长妃:嫁荥阳郑道昭
伸王:嫁荥阳郑洪建
令妃:嫁范阳卢道裕
媛华:嫁彭城王元勰
稚妃:嫁清河崔勖
稚华:嫁元季海
由此可证,《通鉴》中李冲“所结姻连,莫非清望”一语,并非虚言。
终孝文帝一朝,李冲始终居阿衡之位,受委寄之任,“显贵门族,务益六亲”,“是其亲者,虽复痴聋,无不超授官次”[28]。在北魏确定姓族的过程中,李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《魏书·宋弁传》:
孝文帝北都之选,李冲多所参预,颇抑宋氏,弁恨冲而与李彪交结。
有所“抑”必然要有所“扬”,在李冲的积极参与和谋划下,崔、卢、郑、王四家,得以与王室缔姻,成为后族,而陇西李氏由于这种特殊关系,亦得以结姻帝室,成为与“四姓”并称的“五姓”。
北魏“四姓”是否象东汉“四姓小侯”那样,在礼遇、官爵等方面有着明确的制度规定,史无明文。但从当时的记载看,至少在以下一些方面仍有迹可寻:
“四姓”取得了与鲜卑王室联姻的法定优先权。《魏书·咸阳王禧传》:
于时,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。
这里的“八族”,即指鲜卑“勋臣八姓”,而“清修之门”,则多半可能专指汉人“五姓”。同传载孝文帝诏,令诸弟将已娶的鲜卑正妃降为侧室,钦定长弟咸阳王禧娶陇西李辅之女,次弟河南王干娶代郡穆明乐之女,广陵王羽娶荥阳郑平城女,颍川王雍娶范阳卢神宝女,始平王勰娶陇西李冲女,北海王祥娶荥阳郑懿女。六妃之中除穆氏出自“勋臣八姓”外,其余全部出自汉人“五姓”之中。另据《魏书·孝明皇后传》:
(胡)太后为肃宗选纳,抑屈人流,时博陵崔孝芬、范阳卢道约、陇西李瓒等女但为世妇。诸人诉讼,咸见忿责。
帝王纳“五姓”之女,似乎已成为一种不成文的典制,后妃若不出自“五姓”或“八族”,便会被认为有违旧制而竟起诉讼。另一方面,五姓高门尚鲜卑公主者也大有人在,仅范阳卢氏就有“一门三主”之称:卢道裕尚乐浪长公主,卢道虔尚济南长公主,卢元聿尚义阳公主[29]。
“四姓”的主要成员在孝文帝一朝多得到特殊的优宠和拔擢,子弟也获得了优越的入仕条件,政治权势急剧膨胀。孝文帝纳崔休之妹为嫔,以休为尚书主宾郎,转通直正员郎,兼给事黄门郎,“常参高祖侍,礼遇次于宋(弁)、郭(祚)之辈”,后历尚书左丞,“及为尚书,子仲文纳丞相(元)雍二女,女妻领军元叉长庶子秘书郎稚舒,挟恃二家,志气微改,内有自得之志,外则陵轹同列。”
范阳卢敏在太和初早卒,其兄渊、弟昶、尚之并显达于孝文之世,或入参机事,或出历方伯之任。卢敏之子义僖,“少为仆射李冲所叹美,起家秘书郎”,其他子弟也多以尚主得显。
荥阳郑羲之女被纳为嫔后,郑羲被征为秘书监,其子郑懿“解褐中散、尚书郎”,郑羲五兄“并恃豪门,多行无礼,乡党之内,疾之若仇”。
太原王琼本人虽口碑不佳而“多年沉滞”,其四子也在宣武帝时翩然登朝,时人呼为“英英济济,王家兄弟”,长子王遵业领黄门郎,号为“小宰相”。
终北魏一朝,五姓家族中“以外戚”、“以舅氏”超授、超赠官爵者史不绝书书[30]。
总之,以孝文帝太和改制为契机,一个以北魏皇室为轴心,以等级婚姻为纽带,包括鲜卑“勋臣八姓”和汉人后族“四姓”在内的上层统治核心开始逐步确立。北魏后期,五姓和皇室之间、五姓各家族之间,一直维持着稳定而密切的婚姻关系,成为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婚姻集团,“将相多尚公主,王侯亦娶后 族”[31]。据学者的有关统计,北魏与崔卢二姓有婚姻关系的百余人中,五姓高门占三分之一,宗室和鲜卑勋贵占五分之一强。如以太和改制为断,这一比例则更高[32]。五姓家族的主要成员多凭门第直接出仕为中央官吏,其他成员则多由宗室诸王的僚属入仕。
北魏政治以皇权统治为特征,突出表现为宗室权重。五姓家族与王室这种稳定而密切的婚姻关系,使他们在出仕、升迁等方面比其他汉族士人获得了更为优越的条件,又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介入王朝上层决策,能够在惨烈的政治倾轧中相互援引提携,保持其权势的稳定性和连续性,从而深刻影响了北魏政治。《魏书·李宝附李瑾传》:
(孝明帝时,李谨)与给事黄门郎王遵业、尚书郎卢观典领仪注,临淮王谓瑾等曰:“卿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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