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降在天寶三載十二月十四日。《冊府》卷九七九、《新唐書》卷二二一下《拔汗那傳》亦在天寶三載。《通典》本條轉引杜環《經行記》,疑有誤。
卷一九二《西戎》四“莎車”(5232)
帝甚說,下議封奉世。少府蕭望之以奉世擅制發諸國兵,雖有功效,不可以為後法,即封奉世關內侯,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,爭逐發兵,要功萬里之外,為國家生事於夷狄,漸不可長,不宜授封。帝善其議,以奉世為光祿大夫。
“即封奉世關內侯”句,前無所承,頗顯突兀。《漢書》卷七九《馮奉世傳》載:“上甚說,下議封奉世。丞相、將軍皆曰:‘《春秋》之義,大夫出疆,有可以安國家,則顓之可也。奉世功效尤著,宜加爵土之賞。’少府蕭望之獨以奉世奉使有指,而擅矯制違命,發諸國兵,雖有功效,不可以為後法。即封奉世,開後奉使者利,以奉世為比,爭逐發兵,要功萬里之外,為國家生事於夷狄。漸不可長,奉世不宜受封。上善望之議,以奉世為光祿大夫、水衡都尉。”《通典》本節刪削《漢書》而成,“即封奉世關內侯,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為比”,當是出自“即封奉世,開後奉使者利,以奉世為比”,惟杜佑誤以“開”字爲“關”,又妄加“內侯”二字,遂平空造出馮奉世封關內侯事。《通鑑》卷二五宣帝元康元年正作“即封奉世,開後奉使者利以奉世爲比”。
卷一九二《西戎》四“條支”(5238)
其草木、畜產、五穀、果菜、食飲、宮室、市列、錢貨、兵器、金珠之屬皆與罽賓同……轉北而東,復馬行六十餘日至安息。
“校勘記”稱:“其草木畜產五穀果菜食飲宮室市列錢貨兵器金珠之屬皆與罽賓同,句上《漢書·西域傳》上(三八八九頁)有‘烏弋地暑熱莽平’七字,明此段(從‘其草木’至‘六十餘日至安息’)乃記烏弋山離,與條支無涉。《漢書》於烏弋山離節中附記條支,之後仍述烏弋山離。杜佑未加辯別,誤將烏弋山離之國俗物産闌入條支國中。”今按,“校勘記”認爲《通典》誤將烏弋山離風俗物産闌入條支條,是。但是《漢書》原文并無“六十餘日至安息”的記載,查《後漢書》卷八八《條支傳》:“轉北而東,復馬行六十餘日至安息”,則“轉北而東”以下并非由《漢書》闌入,而是《通典》采自《後漢書·條支傳》的內容,“校勘記”猶未達一間。
卷一九三《西戎》五“吐火羅”(5277)
吐火羅,一名土壑宜,後魏時吐呼羅國也,隋時通焉。
《魏書》卷五《高宗紀》文成帝和平五年,“吐呼羅國遣使朝獻”,《北史》卷九七《吐呼羅國傳》稱“其王曾遣使朝貢”,即指此。《通典》稱“隋時通焉”,顯誤。按,杜佑蓋因《通典》“吐火羅”條參用《隋書》資料,故誤作“隋時通焉”。
卷一九三《西戎》五“大食”(5279)
刻石蜜為盧舍,有似中國寶轝。每至節日,將獻貴人琉璃器皿、鍮石瓶鉢,蓋不可算數。
按,“寶轝”後應爲逗號,“貴人”後應加句號。作“刻石蜜為盧舍,有似中國寶轝,每至節日,將獻貴人。”疑點校本斷句誤。《新唐書》卷二二一下《大食傳》作“刻石蜜為廬如輿狀,歲獻貴人”,是。又,本文“寶轝”顯然不是指帝王或貴族乘坐的輦輿,而是與“石蜜廬舍”一樣,應該也是一種食物或本身即可食用的盛放食物的器物。《酉陽雜俎》卷一載玄宗賜予安祿山器物中有“蘇造真符寶輿”,應即用酥油塑成的“寶輿”。《文苑英華》卷八五五蘇頲《唐長安西明寺塔》“紅粟腐積,黃金巨萬,行天廚之寶輿,泛海岸之雕驢”云云,疑亦指此。
卷一九四《北狄》一“匈奴”上(5309-5310)
軍臣單于立歲餘,匈奴復絕和親,大入上郡、雲中,所殺掠甚眾。於是漢置三將軍,軍長安西細柳、渭北棘門、霸上以備胡。胡騎入代句注邊,烽火通於甘泉、長安數月。
“烽火通於甘泉、長安數月”不句。《漢書》卷九四上《匈奴傳》載:“軍臣單于立歲餘,匈奴復絕和親,大入上郡、雲中各三萬騎,所殺略甚眾。於是漢使三將軍軍屯北地,代屯句注,趙屯飛狐口,緣邊亦各堅守以備胡寇。又置三將軍,軍長安西細柳、渭北棘門、霸上以備胡。胡騎入代句注邊,烽火通於甘泉、長安。數月,漢兵至邊,匈奴亦遠塞,漢兵亦罷。”《通典》本條顯系刪節《漢書》而成,刪節未盡而誤留“數月”。
卷一九五《北狄》二“匈奴”下(5334)
呼韓邪單于自款五原塞,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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