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唐會要》,《通典》“居延婆陵水”之“延”當爲“近”之訛字。又,《唐會要》、《通典》“婆陵水”亦當作“娑陵水”,形近而訛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迴紇”(5492)
自突厥衰滅,其國漸盛,國主亦號可汗。開元十五年,使大臣梅祿啜來朝,獻名馬焉。
杜佑在“獻名馬焉”下注解稱:“按諸家敘突厥事,以‘梅祿’為突厥官號,尚謂突厥見存,乃未之詳耳”。據《舊唐書》卷一九四上《突厥傳》:“十五年,小殺使其大臣梅錄啜來朝,獻名馬三十匹。時吐蕃與小殺書,將計議同時入寇,小殺並獻其書。上嘉其誠,引梅錄啜宴於紫宸殿,厚加賞賚,仍許於朔方軍西受降城為互市之所,每年齎縑帛數十萬匹就邊以遺之。” 《新唐書》卷二一五下《突厥傳》:“自是比年遣大臣入朝,吐蕃以書約與連和鈔邊,默棘連不敢從,封上其書,天子嘉之,引使者梅錄啜宴紫宸殿,詔朔方西受降城許互市,歲賜帛數十萬。”小殺即默棘連,也就是著名的突厥毗伽可汗。梅祿啜爲突厥毗伽可汗大臣,開元十五年入唐獻馬,二十二年設計毒殺毗伽可汗,自己也遭誅殺。除上引新、舊《唐書·突厥傳》外,此事在《唐會要》卷九四、《通鑑》卷二一四、《冊府》卷九七五、卷九九九等史書都有明確記載,證據鑿鑿,事迹昭彰,梅祿啜從來不是,也根本不可能是迴紇的大臣。詳繹《通典》自注,杜佑蓋認爲“梅祿”是迴紇官號,所以梅祿啜不應是突厥之使,而是迴紇大臣,所以誤將突厥使臣梅祿啜當成了迴紇之使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結骨”(5493)
若死,唯哭三聲,不剺面,火葬,收其骨,踰年而為墳墓,以木為室,覆以木皮。
依此標點,則木室爲墓上附屬建築。《新唐書》卷二一七下《黠戞斯傳》:“喪不剺面,三環屍哭,乃火之,收其骨,歲而乃墓,然後哭泣有節。冬處室,木皮為覆。”《冊府》卷九六一亦稱“冬以木爲室,覆以木皮”[22]。《通典》“以木爲室”上當據補“冬”字,“逾年而爲墳墓”後當爲句號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結骨”(5493)
天每雨鐵,收而用之,號曰迦沙,以為刀劍,甚銛利。
《太平寰宇記》卷一九九:“其土出金、鐵、錫。《王會圖》云:‘其國每有天雨鐵,收之以爲刀劍,異於鐵。’曾問使者,隱而不答,但云鐵甚堅利,工亦精巧,蓋是其地産鐵,因暴雨涼樹而出,既久經土蝕,故精利而爾。若每從天雨,則人畜必遭擊殺,理固不通。賈耽曰:‘俗出好鐵,號曰迦沙,每輸之於突厥。’此其實也。”《新唐書》卷二一七下《黠戞斯傳》載,會昌年間黠戞斯入朝,“詔宰相即鴻臚寺見使者,使譯官考山川國風。宰相德裕上言:‘貞觀時,遠國皆來,中書侍郎顏師古請如周史臣集四夷朝事為《王會篇》。今黠戞斯大通中國,宜為《王會圖》以示後世。’有詔以鴻臚所得繢著之。”《太平寰宇記》所稱《王會圖》即指此。又據《太平寰宇記》上文,“賈耽曰”應指賈耽著《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》。顯然“天雨鐵”與“土出迦沙好鐵”應該出自不同史源[23],而迦沙爲結骨所出之好鐵的稱謂,并非指“天雨”之鐵。《通典》在將兩種來源的史料編纂在一起時,誤將“天雨鐵”的傳說與結骨俗出好鐵名“迦沙”混爲一談,故爾將迦沙當成了天雨之鐵的名稱。《新唐書·黠戞斯傳》稱:“有金、鐵、錫,每雨,俗必得鐵,號迦沙,為兵絕犀利,常以輸突厥。”雖文義稍異,仍從《通典》誤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駮馬”(5493)
少鐵器,用陶瓦釜及樺皮根為盤盌。
“樺皮根”文理不通,《冊府》卷九六一“皮”作“木”,當據正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總論”(5495-5496)
天冊萬歲二年,補闕薛謙光上疏曰……昔郭欽獻策於武皇,江統納諫於惠主……
“惠主”不詞,《冊府》卷五三二“主”作“王”。按,惠王指晉惠帝,《通典》涉形近誤。《全唐文》卷二八一薛登《請止四夷入侍疏》作“晉主”,疑是因文意不通而臆改。又,天冊萬歲二年,《冊府》作天授三年,此存疑。
卷二○○《北狄》七“總論”(5502)
東漢魏晉,樂則胡笛箜篌,御則胡床,食則羌炙、貊炙,器則蠻盤,祠則胡天。
“羌炙、貊炙”,《太平寰宇记》卷二○○作“羌煮貊炙”。《晋书》卷二七《五行志》:“泰始之後,中國相尚用胡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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